我院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
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院工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体育院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院党委决定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
一是建立了分工会和工会小组。按照工会基层组织与党的基层组织相对应的原则,10月下旬,学院成立了19个分工会和54个工会小组,19个分工会是:机关第一工会(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工会妇委会、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组成)、机关第二工会(由学生处、团委、保卫处组成)、教科训工会(由教务处、科研处、竞赛训练处、期刊编辑部组成)、财务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后勤管理处开发培训部工会、资产管理处工会、实业开发总公司工会、研究生部工会、基础理论系工会、体育社会科学系工会、运动一系工会、运动二系工会、体育系工会、武术系工会、体育艺术系工会、政治理论课部继续教育部工会、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工会、体育运动学校工会。
二是选举产生了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和工会小组长。分工会委员会一般由3—7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经各分工会全体会员选举,党委审批,产生了19名分工会主席。他们是:连增威、郑恩亮、魏平、贾庆印、徐华阳、丛培凯、梁中波、苏伟丽、吴耀宇、赵峰、李霞、宋信勇、赵孝彬、刘成、任日辉、惠萍、王津秋、王娟、王松林。
对分工会的建立和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委员及工会小组长的任命,院党委和院工会委员会已分别颁发了文件。至此,我院已建立健全了院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三级工会组织。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将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体育院校起到积极的作用,也为即将召开的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奠定了组织基础。(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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